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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体育_安徽宠物犬被抓走宰杀后续:捕狗队吴某被行拘

发布时间: 2024-12-23 11:50:45    作者:b体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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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23日晚,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大桥街道办事处发布有关“安徽宠物犬被捕狗队抓走后送往市场宰杀”的情况通报,通报表示,公安机关已依法给予擅自处置捕获犬只的捕狗队吴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赔偿等事宜正在协商。

  据媒体此前报道:11月22日,家住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润城尚郡小区的陈女士向记者报料称,自己养了4年的宠物狗“猴子”在主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捕狗队上门抓走,后在海吉星市场被宰杀。

  陈女士提供的图片和监控画面上可见,捕狗队三人驾驶私家车,未穿着、未佩戴相关证件。据了解,捕狗队吴某非政府工作人员,属街道办联系的第三方公司。

  11月10日,在联系捕狗队、街道办均无果的情况下,陈女士至派出所报案,11月11日,吴某前往派出所做笔录,并承认10月26日中午将“猴子”带到了海吉星市场进行宰杀。根据陈女士向海报新闻记者展示的付款详情页,10月26日中午,“猴子”被送到了海吉星市场的“宏球水产”,吴某向“宏球水产”支付了150元加工费。

  《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设立犬只收留场所,或者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依法设立的犬只收留场所收留犬只。犬只收留场所负责接收和处理弃养、寄养、捕捉、没收的犬只。

  在安庆市宜秀区人民政府的政民互动板块,区长信箱曾在今年8月份答复市民有关流浪狗去处的提问:“宜秀区现有捕捉流浪犬,均已投送至红爱流浪犬收容基地。针对您说的捕杀行为,根据《安庆市养犬管理条例》第五条,公安机关是养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协调本条例的实施,负责养犬登记管理,捕捉禁养犬,捕杀狂犬,查处犬只伤人、犬吠扰民等违法养犬行为,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我区不存在一味捕杀流浪狗及幼崽的行为。”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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