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中国消费网以《山东济南:部分商户仍在使用“生鲜灯”》为题,对山东省济南市部分商户仍在使用“生鲜灯”进行了报道。12月8日,记者获悉,当天,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将该报道作为舆情通报给了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并要求该局立即调查处置。
12月8日上午,济南市市场监管局指派市中区局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检查,发现一户售卖牛羊肉的商户“市中区家家福冷鲜肉店”仍在使用灯泡为红白色交替的“生鲜灯”。经现场调查,该商户认为用“生鲜灯”肉才更好卖,因此在前期已更换合规灯具之后,又重新加装了“生鲜灯”。执法人员立即责令该商户将不合规灯具撤下,同时现场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并予以警告。针对市场主办方管理不力的问题,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对市场主办方负责人进行了约谈。
下一步,济南市市场监管局将在前期工作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检查和规范力度,防止“生鲜灯”反弹回潮,同时注意纠治使用可变可控光源调节颜色、使用内部或外部为红色的灯罩反射光线、在正常灯具上加套红色塑料袋或在灯泡表面涂抹红色物质等“打擦边球”现象,对不合规行为坚决依法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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