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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体育_合肥各菜场更换“生鲜灯”

发布时间: 2024-12-23 11:41:45    作者:b体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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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灯一开,肉类、果蔬、水产品即刻“鲜亮无比”,常到市场买菜的市民,对于“生鲜灯”并不陌生。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并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自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11月30日,“生鲜灯”禁用令实施前夕,合肥市新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更换“生鲜灯”排查行动,记者跟随执法人员直击现场,随着“生鲜灯”的陆续关闭、拆除,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类等生鲜食品终于走出“滤镜”、回归“素颜”。“关灯”现场引来市民消费者点赞,经营户也拍手称快“竞争更公平”。

  9:30,位于新站区物流大道与武里山路交口的兴华智慧农贸市场内,前来买菜的市民络绎不绝。肉类、蔬菜等摊位全部换上了白色的普通照明灯具,灯下的生鲜及农产品颜色看上去十分自然。

  在一处肉类摊位前,摊主表示,如果东西质量不好,单靠“生鲜灯”,顾客“上当”一次就不会再来了。

  “用网上流行的话来说,那就是‘卖家秀’和‘买家秀’的区别。”正在买肉的市民张先生表示,以前的灯太过鲜亮,在摊位上和买回家的肉简直是两个颜色。

  “摆脱美颜滤镜,才能让消费者更安心。”同样正在选购肉类产品的市民王女士表示,“生鲜灯”不能用了是好事,自然光下的肉类更真实,买回家更放心了。

  “十月初的时候我们市场方就收到了通知,我们立刻第一时间向各商家传达,并协助他们购买灯具并更换。”据兴华智慧农贸市场负责人史萍介绍,此前,11月14日,该公司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对市场内包括生鲜、水果、蔬菜、卤肉熟食类所有经营商户的生鲜灯进行了统一更换。

  10:00,合肥市瑶海佳苑菜市场内,市场方合肥邻居百大合家悦菜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从市场入口处逐个摊点拆灯,拆下来的“生鲜灯”交还给商户,并换上符合标准的白色照明灯。很多生鲜商户还主动配合行动,更换了自己摊位上的多盏“生鲜灯”。

  10:40,在合肥市方桥农贸市场内,该市场负责人余正舵介绍,管理办法颁布后,该农贸市场于10月16日起通过广播、大屏、微信群等向商户进行广泛宣传。11月15日,对市场内所有经营户的“生鲜灯”进行了统一更换。

  “新鲜不是靠‘照’出来的,我们卖的真实,顾客买的也真实。”一位肉类销售商户钟先生告诉记者,统一换上自然光线灯后,新不新鲜一看便知,“用品质说话,大家公平竞争嘛。”他说。

  此前,生鲜灯在农贸市场各类摊位的出现频率较高,“专灯专用”,肉类、海鲜、蔬菜、熟食分别采用红色、蓝色、绿色、的生鲜灯,以增强不同食物的外观色泽。

  生鲜灯禁用在即,记者发现,电商平台中搜索栏内输入“生鲜灯”,便会出现“新款国标生鲜灯”“2023新款生鲜灯”“生鲜灯合规”等搜索词条,每盏灯的标价在20~200元不等。

  一些店铺在产品宣传图片中标注了“符合市场监管灯光新国标”“为市场新规量身定制”“新国标符合市监总局灯光要求”等字样。记者在现场探访中,暂未发现有摊主在使用这类生鲜灯。

  日前,为全面贯彻落实《办法》有关规定,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使用照明设施的通知》,全面排查相关经营主体违规使用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10月中旬,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城区菜市场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并发放《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自《办法》公布后,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巡查力度,加大宣传引导,提醒销售者对使用的照明灯具等开展自查自纠。”合肥市新站高新区七里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李静表示:“《办法》实施后,违反‘生鲜灯’相关条款的,我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灯一开,肉类、果蔬、水产品即刻“鲜亮无比”,常到市场买菜的市民,对于“生鲜灯”并不陌生。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并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自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11月30日,“生鲜灯”禁用令实施前夕,合肥市新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辖区范围内开展更换“生鲜灯”排查行动,记者跟随执法人员直击现场,随着“生鲜灯”的陆续关闭、拆除,蔬菜、水果、水产品、畜禽肉类等生鲜食品终于走出“滤镜”、回归“素颜”。“关灯”现场引来市民消费者点赞,经营户也拍手称快“竞争更公平”。

  9:30,位于新站区物流大道与武里山路交口的兴华智慧农贸市场内,前来买菜的市民络绎不绝。肉类、蔬菜等摊位全部换上了白色的普通照明灯具,灯下的生鲜及农产品颜色看上去十分自然。

  在一处肉类摊位前,摊主表示,如果东西质量不好,单靠“生鲜灯”,顾客“上当”一次就不会再来了。

  “用网上流行的话来说,那就是‘卖家秀’和‘买家秀’的区别。”正在买肉的市民张先生表示,以前的灯太过鲜亮,在摊位上和买回家的肉简直是两个颜色。

  “摆脱美颜滤镜,才能让消费者更安心。”同样正在选购肉类产品的市民王女士表示,“生鲜灯”不能用了是好事,自然光下的肉类更真实,买回家更放心了。

  “十月初的时候我们市场方就收到了通知,我们立刻第一时间向各商家传达,并协助他们购买灯具并更换。”据兴华智慧农贸市场负责人史萍介绍,此前,11月14日,该公司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对市场内包括生鲜、水果、蔬菜、卤肉熟食类所有经营商户的生鲜灯进行了统一更换。

  10:00,合肥市瑶海佳苑菜市场内,市场方合肥邻居百大合家悦菜市场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人员正在从市场入口处逐个摊点拆灯,拆下来的“生鲜灯”交还给商户,并换上符合标准的白色照明灯。很多生鲜商户还主动配合行动,更换了自己摊位上的多盏“生鲜灯”。

  10:40,在合肥市方桥农贸市场内,该市场负责人余正舵介绍,管理办法颁布后,该农贸市场于10月16日起通过广播、大屏、微信群等向商户进行广泛宣传。11月15日,对市场内所有经营户的“生鲜灯”进行了统一更换。

  “新鲜不是靠‘照’出来的,我们卖的真实,顾客买的也真实。”一位肉类销售商户钟先生告诉记者,统一换上自然光线灯后,新不新鲜一看便知,“用品质说话,大家公平竞争嘛。”他说。

  此前,生鲜灯在农贸市场各类摊位的出现频率较高,“专灯专用”,肉类、海鲜、蔬菜、熟食分别采用红色、蓝色、绿色、的生鲜灯,以增强不同食物的外观色泽。

  生鲜灯禁用在即,记者发现,电商平台中搜索栏内输入“生鲜灯”,便会出现“新款国标生鲜灯”“2023新款生鲜灯”“生鲜灯合规”等搜索词条,每盏灯的标价在20~200元不等。

  一些店铺在产品宣传图片中标注了“符合市场监管灯光新国标”“为市场新规量身定制”“新国标符合市监总局灯光要求”等字样。记者在现场探访中,暂未发现有摊主在使用这类生鲜灯。

  日前,为全面贯彻落实《办法》有关规定,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关于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使用照明设施的通知》,全面排查相关经营主体违规使用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10月中旬,合肥市市场监管局开展了城区菜市场禁止使用“生鲜灯”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并发放《关于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生鲜灯”的提醒告知书》。“自《办法》公布后,我们进一步加强了巡查力度,加大宣传引导,提醒销售者对使用的照明灯具等开展自查自纠。”合肥市新站高新区七里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李静表示:“《办法》实施后,违反‘生鲜灯’相关条款的,我们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将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灯一开,肉类、果蔬、水产品即刻“鲜亮无比”,常到市场买菜的市民,对于“生鲜灯”并不陌生。6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新修订并公布《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自12月1日起,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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