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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体育_确保农产品“素颜”上市——近3个月炳三区灭了46盏

发布时间: 2024-12-23 11:54:10    作者:b体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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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东华市场监督管理所联合东华街道,对群众举报金域阳光便民市场猪肉摊位商家使用“生鲜灯”问题进行了现场检查。截至目前,经过宣传教育和现场指导,炳三区商家累计更换、下架“生鲜灯”46盏。

  在当天的检查中,发现有3户猪肉摊位商家使用红色多光源“生鲜灯”,在灯光的照射下,猪肉色泽鲜艳,与自然光线下的猪肉“本色”有明显区别。执法人员依法要求商家更换了“生鲜灯”。

  据了解,“生鲜灯”被消费者诟病已久,特别是鲜肉、肉制品摊位上的“生鲜灯”常被称为“美颜滤镜”,误导消费者的判断。为进一步落实《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1月起,东华市场监管所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食用农产品生鲜灯“灭灯”专项行动。

  宣传动员期间,鼓励商家自主更换“生鲜灯”。《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2023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办法明确规定,“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新规实施前,东华市场监管所深入市场全面宣传动员,让市场主体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发放《禁止使用“生鲜灯”提醒告知书》60余份,督促市场管理方、超市、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及时落实新规要求,自查自纠,主动下架各类“生鲜灯”。

  新规实施后,逐户排查,督促有问题商家限期整改。以农贸市场及周边店铺、销售生鲜肉禽、水产品、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的超市和经营户为重点,督促商家不得使用有色光源、不得加盖有色灯罩、不得误导消费者,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销售主体是否存在使用“生鲜灯”的情况,确保各类食用农产品“素颜”上市。共计摸排63户商家,督促有问题商家参照选用接近日光原色照明灯具。

  对继续使用“生鲜灯”的商家依法予以处罚。新规实施后,有个别商家心存侥幸,继续使用“生鲜灯”。对此,东华市场监管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当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3份。(熊文巧 市融媒体中心记者 胡波)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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