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组织修订了《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汕头牛肉丸(修订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标准制定相关程序,正公开征求意见。
《广东省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汕头牛肉丸》(DBS 44/005-2016)于2016年9月1日正式实施,标准的实施对提高汕头牛肉丸知名度,促进了汕头牛肉丸行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但是在标准实施过程中也发现了一些存在问题,比如牛肉丸产品类型多元化,即食和非即食制品、速冻和非速冻,非即食牛肉丸按照熟肉制品微生物指标要求的适用性,脂肪含量适度提高更能使牛肉丸爽口爆汁,这些问题的存在迫切需要对汕头牛肉丸标准进行修订,使修订后的标准能更适合汕头牛肉丸生产的实际情况,更好地推动汕头牛肉丸产品的高质量发展。
汕头牛肉丸(牛筋丸)是指以鲜、冻分割牛肉(含或不含牛筋)为原料(牛肉总含量不少于90%),添加适量水、食用盐、食用淀粉及辅料,以汕头传统槌打或机械糜化,制成丸状固化成型的具有独特地方特色的调制肉制品。
根据生产企业(作坊)的生产工艺要求及情况反映,2020年以来检测机构的牛肉丸(牛筋丸)检测数据及标准执行过程中随机抽取汕头市生产企业、超市、农贸市场牛肉丸检测结果,《征求意见稿》增加牛筋丸的理化指标,修改了标准条款“理化指标”中“脂肪”和“淀粉”的指标,增加了速冻产品的“过氧化值”项目和指标。
根据《征求意见稿》,预包装产品标签的标注内容应符合GB 77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及GB 2805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要求,并应标示牛肉含量、即食或非即食、速冻或非速冻、生制品或熟制品(速冻产品适用)提示信息及烹煮方法。
散装产品(现制现售产品除外)应在盛装容器或外包装上标明产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生产批号、贮存条件、保质期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牛肉含量、即食或非即食、速冻或非速冻、生制品或熟制品(速冻产品适用)提示信息及烹煮方法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