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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吉林发布官微3月9日消息,近日,吉林省政府出台了《吉林省肉牛产业发展规划》和《关于支持全省肉牛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对实施“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作出更为全面更为具体的部署,制定了更为有利、更为精准的措施。

  其中,《关于支持全省肉牛产业发展有关政策措施》包括《关于促进肉牛屠宰加工及产品市场营销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完善肉牛产业信贷服务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完善肉牛政策性保险服务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进一步加强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加强技术培训提升肉牛标准化规模和科学养殖水平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加强动物防疫和基层兽医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关于保障和规范肉牛养殖用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等7个政策措施,具体内容如下:

  为做大做强肉牛屠宰加工业,提升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水平,全力打造千亿级肉牛企业,助推万亿级农产品加工业及食品产业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重点支持现有规模以上肉牛屠宰加工企业扩能升级,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申请基金股权投资支持。对企业在省内新建或扩大屠宰加工产能,年度利用银行超5000万元的,最高按照1亿元额度给予实际额度1%的贴息补助。对纳入吉林省“腾飞类”拟上市的肉牛屠宰加工企业,按照上市进程分阶段给予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奖补支持。

  支持龙头企业采取自建、联建或带户养殖等方式,建设育肥牛场,打造企业第一生产车间。对自建1万头以上育肥牛场的加工企业,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给予支持。对联建2万头以上育肥牛场的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流动资金,符合条件的可享受省农业信贷担保贴息支持。鼓励省内肉牛屠宰加工企业与省内肉牛育肥企业(合作社)通过订单、保底价收购、增益分红等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坚持全链条、全利用的产品开发战略,做好牛肉及皮毛骨血深度开发,延长产业链条,提升产业附加值。对省内屠宰企业屠宰具有产地检疫证明的省内育肥出栏肉牛且年屠宰量新增3000头以上的,按新增每头200元给予奖励。

  争取中央供应链体系建设资金,开展牛肉产品建设试点示范,重点向牛肉产品精深加工、冷链仓储、物流配送等基础设施建设倾斜。省内城市运送生鲜、冷冻肉牛产品及涉牛食品的运输车辆不受现有轻型箱式货车市内通行限时限路线约束。

  加快推进“吉牛·云”大数据平台建设,建立屠宰环节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完善肉牛屠宰行业监管机制,鼓励肉牛屠宰加工企业,利用先进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落实产品风险评估、召回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

  支持“吉林肉牛”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对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证的肉牛产业相关企业,按规定给予补助资金支持。强化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产销对接合作,支持“吉林肉牛”体验店、连锁店、旗舰店、网络电商等新业态发展,省级集中进行授牌。

  引导省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向肉牛屠宰加工领域倾斜,对省内企业有偿引进相关科研成果并投产的,给予不超过技术合同交易额20%、不超过200万元的交易后补助。鼓励教学科研机构成立肉牛产业学院或肉牛研究中心,开设肉牛屠宰加工、精细分割、市场营销等专业课程,培育壮大肉牛产业人才队伍。对引进国家级、省部级专业人才的,享受相应奖补政策。对省内长期从事肉牛领域科研、生产、销售且有突出贡献的个人,在职称评审聘用、荣誉称号评比、资金奖励等方面,给予重点支持。

  鼓励金融、信用担保机构,创新肉牛屠宰加工、电商、及餐食品牌新业态等专属金融产品,降低融资成本。对肉牛屠宰加工用地各市县要优先安排,土地出让底价按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70%执行,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部署要求,不断提高肉牛服务质量水平,降低门槛和成本,扩大融资额度,进一步发挥信贷融资在助推肉牛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对国家、省、市级涉牛产业化龙头企业、肉牛专项债项目、屠宰加工企业及千头以上养殖能力大项目,采取“一企一策”的办法,在合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积极创造条件,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所需流动资金问题。

  对肉牛养殖、良种繁育、屠宰加工、品牌市场营销、秸秆饲料化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等涉牛全产业链生产经营主体资金需求,简化程序,采用“一次授信、循环使用”的模式,提高信贷资金匹配度和金融服务便利度。

  对20头以下小规模养殖户、需求在20万元以内的,在合法依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商业结合自身实际创新财力证明方式方法,简化程序,放宽条件,降低融资门槛。

  对涉牛全产业链(包括养殖、屠宰、加工、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饲料化利用等)主体业务,所需应由机构承担的费用,不允许以变相提高利率的方式分担给主体。政策性银行利率不高于基础利率,其他商业银行结合自身经营实际积极压降成本费率,降低融资成本。银行机构可对现行“禽畜登记+农户自愿+银行跟进授信+政府或第三方监管”模式进行优化,压降监管支出费用。

  对涉牛全产业链业务,银行机构要简化程序,精准对接,提前授信,将符合条件的主体纳入白名单,放款审批时限控制在10个工作日之内。在肉牛养殖较为密集的地区开展银行机构放款速度、服务能力评价活动,由县级金融监管部门组织,提升银行机构信贷审批放款效率。

  结合肉牛生产实际养殖周期,充分发挥资金利用率,提高养殖效率,结合借款主体意愿,可将育肥牛还款年限设定为2-3年,基础母牛还款年限设定为3-5年。

  政策性农业担保公司,要充分释放肉牛担保贴息政策效应,进一步扩大担保覆盖面。加快推进“农易贷”“强牧贷”等支牧产品扩面上量,进一步弱化肉牛养殖主体反担保条件,对担保金额100万元以内的,可视情况免除抵质押物要求,并执行行业最低担保费率。

  加快农担贴息资金兑付进度,对符合贴息的养殖场(户),在第三方机构认定且财政贴息资金拨付到位后,省农业融资担保公司在两个月内将贴息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到养殖场(户)。

  为深入贯彻落实我省“秸秆变肉”暨千万头肉牛建设工程部署要求,推动政策性保险扩面增量,促进肉牛产业发展,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各市(州)、县(市)要根据本地肉牛养殖总体情况,在编制年度预算时,足额安排肉牛政策性保险配套资金,做到应保尽保。

  落实好国家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管理工作要求,按照我省承保机构遴选工作安排,适时对承保机构进行调整,提高承保主体服务意识和服务质量,推动肉牛政策性养殖保险提质增效。

  通过保险承办机构购买服务的方式,鼓励利用保险+专家服务组织、保险+“吉牛帮”、保险+动物防疫社会化组织等形式,完善保前、保中、保后服务,提升保险业务服务能力,降低投保牛只出险死亡率。

  肉牛政策性保险承保机构要加强基层网点建设,根据经营需要合理配置人力物力财力,注重提高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内部管控制度,提高保险服务能力和保险承保理赔服务效率。

  承保主体应当加强对从事保险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教育管理,做到懂业务、守规矩、精服务。畜牧兽医主管部门要加强对肉牛养殖企业(场、户)的技术培训指导,使养殖主体能够懂技术、守诚信、善管理,最大限度降低养殖风险。

  在现有肉牛政策性保险条款文本基础上,研究制定肉牛政策性保险示范性条款,规范承保机构和投保养殖户的权利义务。由保险业务管理部门指导保险行业协会研究制定肉牛政策性保险承保理赔服务规范,纳入地方性执行标准,进一步规范业务流程,强化环节管控,使肉牛政策性保险业务更规范、更科学。

  各县(市)要为承保机构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业务环境,加强对承保机构的考核、监管,提升承保机构服务能力。

  为加快全省肉牛良种繁育体系建设,增强种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提高肉牛生产性能和产品质量,制定如下政策措施。

  启动省肉牛种业创新中心和延边黄牛种业创新中心建设。由省农科院牵头的省肉牛种业创新中心,要依托农业农村部肉牛遗传育种重点实验室、东北畜禽遗传资源基因库和东北肉牛性能测定站项目,联合有关科研单位和企业,加快启动运行,支持以西门塔尔牛扩群提质为主体,在全基因组选择、基因编辑等前沿技术方面有所突破。由延边大学牵头的延边黄牛种业创新中心,要抓紧履行中心成立报批程序,依托东北寒区肉牛科技创新部工程研究中心、中国延边黄牛种质资源开发利用学科创新引智基地项目,与有关单位开展联合攻关,加快在延边黄牛品种选育、高端品种培育等方面有所突破。“两个中心”还要在胚胎移植、性别控制等成熟技术方面加快转化推广,打造全国领先的肉牛种业创新平台。

  积极推进省内肉牛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所建立紧密的合作育种机制,利用传统和现代育种技术相结合,支持皓月“沃金黑牛”、金牛牧业“桦牛”、省农科院“肉用草原红牛”、新牧科技“吉牧牛”等肉牛新品种培育,做到成熟一个申报一个、审定一个。

  加快肉牛种质资源中心建设,支持吉林农业大学与种业企业建设吉林长春肉牛种质资源中心,延边大学与延边肉牛企业建设延边黄牛(延边牛、延黄牛)种质资源中心,建立肉牛种质资源表型和基因型数据库,开展肉牛品种保护与繁殖更新、遗传材料冷冻保存、地方品种优良基因挖掘与利用等技术研发,在保护的基础上不断提高其种质资源利用价值。加强延边牛种质资源保护,支持延边州围绕延边牛保护与利用,设立延边牛保护区,加快建设一批延边牛保种场。积极争取国家支持,力争创建2个国家级延边牛保种场,不断扩大延边牛核心群数量,持续开展本品种选育,不断提高生产性能,实现产肉能力和质量水平双提升。

  支持5个国家级种公牛站开展智能化改造,实现扩能升级,鼓励基础条件好、有能力的种牛企业高标准新建种公牛站,不断扩大优质种公牛群体规模和质量,提高冻精生产和营销数量。进一步加强肉牛核心育种场建设,制定《吉林省省级肉牛核心育种场评选条件》,支持建设一批省级肉牛核心育种场,督促指导企业加强选种选配,强化生产性能测定,加大人工授精和胚胎移植等繁育技术推广使用,加快提高供种能力和供种质量。按照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遴选标准,在巩固提高现有4个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支持,新创建一批国家级肉牛核心育种场。支持种公牛站、核心育种场从国外省外引进优质种牛和可繁母牛,不断补充和扩大肉牛种质资源;对种公牛站、核心育种场采取胚胎移植方式生产的优质种牛参照现有引种补贴政策给予支持,逐步摆脱进口依赖。

  制定标准化肉牛繁育服务站点建设规范,组织开展标准化肉牛繁育服务示范站点创建活动,创建一批标准化示范站点。加强对肉牛繁殖改良员的培训力度,打造一批高水平的繁殖改良员队伍。探索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建设乡村服务站,完善冻精存贮、运输冷链、液氮供应网络。大力推广“吉牛帮+种公牛站+繁改员+养殖场(户)”肉牛冷冻推广使用模式。加强肉牛冷冻经营单位备案管理,定期开展肉牛冷冻生产经营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违法销售不合格冷冻行为。

  支持吉林农业大学等与“吉牛·云”平台合作建立吉林省肉牛选种选配研发中心,收集种公牛站、核心育种场体型外貌、生产性能、后裔测定等数据,发挥、云计算等育种统计和遗传评估作用,建立系谱和性能测定数据库,构建数字化育种评估和科学选配体系,实现育种数据共享共用,科学指导选种选配基础性工作,为肉牛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系统化、数字化服务保障。

  肉牛生产性能测定要坚持以种牛生产企业自行测定为主的原则,测定站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样测定。根据国家和省制定的年度测定计划要求,督促指导种公牛站和核心育种场及测定站开展测定工作。同时,鼓励屠宰、繁育、育肥企业参与测定工作。不断加强对检测人员的业务培。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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